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09年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8〕16號)和《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09〕1號)文件精神,積極探索以統(tǒng)一考試錄取為主、多元化評價和選拔錄取相結合的招生錄取工作方式,為公平、公正、公開選拔錄取綜合素質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潛質的人才,學校2010年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本科招生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 報名條件
符合國家政策規(guī)定,具有2010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湖北省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全國機器人大賽等競賽省級獎勵的學生。
。2)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高中階段獨立開展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fā)的專利證書,或在國內或國際刊物上發(fā)表了有一定影響的專著或論文(限第一作者),經我校專家委員會審核認定的學生。
。3)具有文學創(chuàng)作天賦或特長,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新概念作文大賽決賽一、二、三等獎,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文學作品二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著作的學生。
(4)具有語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CCTV杯“希望之星”英語風采大賽中獲獎的學生。
(5)在某一方面具有鮮明個性才能或超常的培養(yǎng)潛能,獲得省級及以上等級證書的學生。
(6)高中階段獲得市、州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等榮譽稱號的學生。
。7)省、市重點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好、德智體全面發(fā)展、成績優(yōu)秀的學生。
(8)省、市重點中學推薦的在文藝(舞蹈、聲樂、器樂)、體育(籃球、田徑、健美操、毽球)等方面有特長或有潛質的學生。
(9)對水產養(yǎng)殖學(艱苦行業(yè))有興趣,決心致力于該專業(yè)學習的學生。
二、 招生計劃
學校本科自主招生規(guī)?刂圃诒灸甓缺究普猩傆媱潝档5%以內,文理兼收,具體人數以湖北省招生辦公布計劃為準。
三、 招生程序
1. 報名
。1)網上報名:2010年2月25日-3月25日,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之一的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先登錄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whpu.edu.cn)上的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按網上要求報名,生成網上報名號。
。2)表格打印:考生網上報名完成后,打印并按要求填寫《武漢工業(yè)學院2010年本科招生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和《武漢工業(yè)學院2010年本科自主招生中學推薦表》,由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fā)表作品復印件和其他相關特長證明材料裝訂成冊(A4規(guī)格)。
。3)郵寄資料:2010年3月26日前用特快專遞(以郵寄資料的郵戳時間為準)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網上報名和郵寄的紙質資料內容必須一致,否則視為無效,所收紙質材料一律不退還,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寄送材料時請另單獨附上學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在照片反面寫上本人姓名和網上報名號。
。4)郵寄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口常青花園中環(huán)西路特1號武漢工業(yè)學院招生辦公室
。ㄠ]政編碼:430023)。
(5)注意事項: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須先進行網上報名,然后寄送報名材料,沒有網上報名資料的視為無效。
2. 初審
學校組織專家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考試的考生名單。入圍考試的考生名單和考試有關事宜將于2010年3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不另行通知學;蚩忌埧忌粢饩W上信息。初審合格經過公示的考生,逾期不參加考試,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考試
。1)考試方式:筆試。
。2)考試科目:理科考生(理科綜合和英語),文科考生(文科綜合和英語)。
。3)考試日期:2010年4月3日13:30—16:00。
。4)考試時間:150分鐘。
(5)符合報名條件第(8)條的考生,可參加筆試亦可直接面試。選擇面試的考生于2010年4月3日下午來校參加文藝和體育特長測試。
4.公示
根據筆試成績或面試成績(符合報名條件第8條),確定學校2010年本科招生自主選拔錄取的合格名單。合格名單將在武漢工業(y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湖北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四、 錄取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且高考分數達到湖北省第二批本科(一)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體檢、政審合格,學校將保證錄取。
1.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湖北省同批次投檔線,學校將按考生第一專業(yè)志愿予以錄取。
2.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湖北省同批次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但未達到我校在湖北省同批次投檔線,則根據高考成績排序,至少滿足所報前三個專業(yè)志愿中的一個予以錄取。
3.符合報名條件第(9)條,錄取到水產養(yǎng)殖學專業(yè),入學后不能轉專業(yè)。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湖北省同批次投檔線,將根據考生意愿,可按非自主招生辦法分配專業(yè)。
五、 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程指導和決策自主招生選拔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校紀委監(jiān)察對整個自主選拔錄取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保證選拔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2.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于入選的考生,我校將通過學校網絡和有關媒體予以公示。
3.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于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報名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高考戶籍所在地。
六、 附則
本實施辦法由武漢工業(yè)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 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27—83921022、839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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