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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海洋大學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3)

2024-05-22 21:41:40廣東海洋大學


高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lián)網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等4個專業(yè)不招收單色識別不全者。

  男性身高低于170cm、女性身高低于160cm、雙眼裸視力低于4.7(0.5)的考生請慎重報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專業(yè)。

  第三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予以轉專業(yè)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一條經學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xù),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二條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yè)新生入學后需進行專業(yè)水平復查,具體操作實施按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將按規(guī)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四條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yè)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其中:專業(yè)學費在每學年報到注冊前繳納;學分學費在每學期選課結束后,按所修課程學分x100元/學分計算,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統(tǒng)一繳納。此外,輔修、重新修讀課程按規(guī)定需另外計收學費。學生公寓住宿費950-1700元/生?學年。

  收費依據:《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粵發(fā)改規(guī)[2021]10號)、《廣東海洋大學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校財務〔2021〕16號)。

  第九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五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ㄒ唬┚G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xù)。

 。ǘ┥吹匦庞弥鷮W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學期開學前,向戶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ㄈ┍究粕鷩要勚鷮W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國家助學金;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特別優(yōu)秀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ㄋ模⿵V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當年考入的廣東省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本科一年級新生可申請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

 。ㄎ澹┓鄹叩葘W校學生學費資助政策。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的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后,自主就業(yè),通過全國統(tǒng)一高考考入學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诠ぶ鷮W崗位。學生可以申請勤工助學崗位,通過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工作,獲取勞動報酬,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ㄆ撸⿲W校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目前學校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獲獎面為30%,獎學金等級為一、二、三等。

 。ò耍┥鐣惇勚鷮W金。主要是社會企事業(yè)單位或個人捐資在學校設立的各類金額不等的專項獎助學金。

  (九)臨時困難補助。學生因突發(fā)事件而造成的生活上暫時性經濟困難,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發(fā)放一定的一次性臨時性資助。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六條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9-2396115

  傳真:0759-2383182

  電子郵箱:zsb@gdo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gdo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jy.gdou.edu.cn

  第三十七條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負責監(jiān)察、監(jiān)督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群眾對招生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

  聯(lián)系人:呂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759-2383146

  傳真:0759-2383145

  電子郵箱:jwb@gdou.edu.cn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由廣東海洋大學授權廣東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qū)、市)的規(guī)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qū)、市)的規(guī)定為準。

[標簽:廣東海洋大學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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