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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政治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6-06 21:36:57陽光高考


高考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九條  我院學費標準為:學前教育(師范)專業(yè)免學費,普通高職專業(yè)每學年6000元,藝術類高職專業(yè)每學年10000元,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每學年20000元。住宿費標準為每學年750元。

  第二十條  報考學前教育(師范)專業(yè)的考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第二十一條  根據《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細則》要求,學前教育(師范)專業(yè)學生入學前須與學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北京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xié)議書》,畢業(yè)時在全市基礎教育系統(tǒng)需求崗位范圍內雙向選擇就業(yè),畢業(yè)后從事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關部門審批注冊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學歷教育機構)滿五年以上。違反教育協(xié)議的學生須退還在校期間享受的專業(yè)獎學金和培養(yǎng)費用(含免繳的學費、取得的生活補助等),具體標準參照相關文件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等文件要求,學前教育(師范)專業(yè)學生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或我院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認定教師資格。

  第二十三條  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我院統(tǒng)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guī)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我院建立了“獎、助、勤、貸、補、免”結合的學生資助體系,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二十六條  我院有完善的獎學金制度。我院在執(zhí)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國家獎助政策的同時,還設有院長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用以獎勵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其中最高單項獎金為8000元。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區(qū)、直轄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院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院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4724789,84778264,84778254

  電子信箱:zszx@bjypc.edu.cn

  網    址:http://www.bjypc.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花家地街9號

  北京青年政治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102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北京青年政治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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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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