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師范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11 10:48:14陽光高考
第十九條 體育類錄取規(guī)則:體育類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yè)成績均必須達到生源。▍^(qū)、市)體育類本科控制線。
1.我校對福建省體育類考生按照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忌稒n分相同時,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yōu)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shù)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shù)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yōu)先錄取。如仍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綜合素質(zhì)評價,擇優(yōu)錄取。
福建省體育類綜合分的計算方法為:
體育類綜合分=高考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考生體育成績×7.5×70%。
2.其他。▍^(qū)、市)若無特殊規(guī)定,同一輪投檔考生成績排序原則上按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投檔分相等的情況下,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yōu)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省級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shù)學、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綜合素質(zhì)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五章 獎、貸、助學金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專業(yè)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金、社會獎助學金等。
第二十一條 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申請“減、免、緩”交學費。
第二十二條 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向已開通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地區(qū)所在地金融機構(gòu)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 學校為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學生提供臨時補助。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校內(nèi)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勤工崗位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費標準
專業(yè) |
收費標準 |
批文及文號 |
一般本科專業(yè) |
5040元/年 |
閩價〔2000〕費245號 、閩價〔2004〕費16號、閩價費〔2013〕176號等 |
重點學科專業(yè) |
546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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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專業(yè) |
9200元/年均(一、二年學費5040元/年,三、四年學費1336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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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本科專業(yè) |
864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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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臺合作辦學一般本科專業(yè) |
采用“4+0”模式,15000元∕年 |
閩價費〔2018〕190號 |
閩臺合作項目藝術類本科專業(yè) |
采用“4+0”模式,18000元/學年 |
閩價費〔2018〕190號 |
第二十六條 學生住宿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收費標準如下:
1.達理公寓4A、4B幢(4人間):1200元/生?學年(閩價費〔2006〕298號)
2.達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間):950元/生?學年(閩價費〔2006〕298號、閩價費〔2010〕43號)
3.瑞京公寓A、B、C幢(6人間):1030元/生?學年(閩價〔2002〕費83號)
4.瑞京公寓D幢(6人間):900元/生?學年(閩價費〔2010〕43號)
5.新學生公寓一號樓(4人間):1200元/生?學年(漳價審〔2014〕14號)
6.圓山校區(qū)2號樓(2人間):1000元/生?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19] 407號)
7.圓山校區(qū)2號樓(6人間):900元/生?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19] 407號)
8.圓山校區(qū)3號樓(4人間):1200元/生?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19] 407號)
9.達理學生公寓2號站、校內(nèi)舊公寓(6人間):800元/生?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20] 434號)
10.校內(nèi)15號樓6-7層(4人間):500元/生?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20] 434號)
備注:以上住宿標準不含空調(diào)部分,安裝空調(diào)的學生公寓加收的標準為:200元/生?學年(2人間),100元/生?學年(4人間),70元/生?學年(6人間)(漳價審〔2013〕27號)。
第二十七條 以上各項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物價部門新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執(zhí)行。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zhuǎn)學、退學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yè)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jié)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ㄒ唬├U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二)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ㄈ├U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ㄋ模├U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ㄎ澹┍婚_除學籍的,其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