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政法大學2021年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2021-05-10 16:17:13陽光高考
甘肅政法大學2021年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甘肅政法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甘肅政法大學普高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統(tǒng)一組織下進行。
第四條 我校普高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性質及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甘肅政法大學。
第六條 招生代碼:11406。
第七條 辦學地點: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qū)安寧西路6號。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
第九條 辦學性質、類型和辦學條件:學校為甘肅省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為甘肅省教育廳。學生在規(guī)定年限內修讀完本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yè)條件,頒發(fā)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甘肅政法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yè)生,頒發(fā)甘肅政法大學《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甘肅政法大學辦學條件優(yōu)良,現有蘭州市安寧西路校區(qū)(校本部)、蘭州市安寧萬新路校區(qū)、蘭州新區(qū)校區(qū)3個校區(qū),占地總面積1066.59畝,F設有37個本科專業(yè),涵蓋了法學、管理學、工學、文學、經濟學、藝術學等六大學科門類,社會學科、管理學、工學、人文學科為學校主要學科門類,F設有法學、工商管理、網絡空間安全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個專業(yè)碩士學位授權點。2017年學校被確定為甘肅省博士學位立項建設單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聯系方式
第十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年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和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要事項。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第十一條 學校普高本科招生辦公室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西路6號 郵編:730070
電話:0931-7601433 傳真:0931-7660023
網址:www.gsli.edu.cn E-mail: zfzb@gsli.edu.cn
第四章 招生范圍及計劃
第十二條 甘肅政法大學2021年計劃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五章 提前批次招生
第十三條 我校共涉及提前批特殊類、提前批藝術類、提前批高水平運動隊和提前批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專項等四個提前批次招生類型。
第十四條 提前批特殊類招生專業(yè)為監(jiān)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yè),為甘肅省司法廳與甘肅政法大學共建專業(yè),由雙方共同參與人才培養(yǎng)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的管理,主要面向甘肅省招生,執(zhí)行甘肅省本科一批分數線。其他省份如有招生計劃則按普通類專業(yè)招生,執(zhí)行生源省普通類專業(yè)招生批次分數線。
提前批藝術類招生專業(yè)為繪畫、環(huán)境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三個專業(yè)。
提前批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專業(yè)為法學。
提前批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專項招生專業(yè)為法學(藏漢雙語方向),僅面向甘肅省招生。
第十五條 監(jiān)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yè)實行警務化管理,學生在校期間著司法警察學員服裝,佩帶司法警察學員標志,歸口甘肅司法警察學院管理。
第十六條 監(jiān)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yè)在甘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來源計劃網公布的數據為準,女生招收比例不超過15%。報考監(jiān)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yè)的甘肅省生源考生,須在志愿填報前參加由甘肅省司法廳和甘肅政法大學共同組織的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審結論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具體實施方案在甘肅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bkzs.gsupl.edu.cn/)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查閱。
第十七條 監(jiān)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yè)報考考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砀撸耗行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ǘw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ㄈ┮暳Γ喝魏我谎勐阊垡暳鶠4.8及以上。
(四)色覺:無色盲、色弱。
。ㄎ澹┩庥^: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第十八條 監(jiān)獄學、偵查學、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四個專業(yè)報考考生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如下:
。ㄒ唬50米跑?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ǘ┝⒍ㄌh?蓽y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ㄈ1000米跑 (男)/800米跑(女)?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ㄋ模┮w向上(男)/仰臥起坐(女)?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第十九條 法學(藏漢雙語方向)專業(yè)僅在甘肅省招生,報考該專業(yè)的考生除滿足甘肅省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外,還須同時具有漢語文和藏語文成績,否則不予錄取。培養(yǎng)模式采用與甘肅民族師范學院“1+2+1”聯合培養(yǎng)模式。(第一年級在甘肅民族師范學院學習,第二、三年級在甘肅政法大學學習,四年級7月份開始在甘肅法官學院進行為期一個半月的法律實務強化學習后,分配學生在甘南州各級法院進行專業(yè)實習,至次年3月份返回甘肅政法大學完成畢業(yè)論文撰寫、答辯及其他畢業(yè)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