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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2021年勵學計劃招生簡章

2021-04-20 10:42:57南京大學


高考

南京大學2021年勵學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深化高等學?荚囌猩贫雀母,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2021年南京大學繼續(xù)實施招收農村和原貧困地區(qū)學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即勵學計劃。

  一、報考條件

  邊遠、民族、原貧困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自強不息、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報名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2021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省(區(qū)、市)確定,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qū)、市)負責組織。

  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還須符合所報專業(yè)(類)我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定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guī)模執(zhí)行。招生專業(yè)僅為理工類和醫(yī)學類,分省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法

  1.2021年4月15-25日,考生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真實、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上傳個人照片須為2021年高考報名證件照。

  2.提交報名信息后打印申請表(申請表上的條形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由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3.上傳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頁和戶主頁,以及本人學籍和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或照片。

  4.其他材料不必提供,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為原件圖片且清晰可讀,提交后不得修改。

  四、選拔程序

  1.初審。報名截止后,由有關。▍^(qū)、市)組織對有效申請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2.復審。我校對初審通過考生進行復審。未按要求填寫、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上傳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過。審核結果將于2021年5月底在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并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

  3.填報志愿。高考成績公布后,公示合格的考生應在高校專項計劃的相應批次報考南京大學。選考科目不符合設置專業(yè)(類)要求的,不能報考。

  4.高校錄取。報考我校考生的投檔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以下30分(含)以內。實行新高考改革的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4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170分(含),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70分(含)。

  對滿足上述條件的進檔考生,我校將依據分省計劃和考生高考實際成績(不含政策加分),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實際成績相同時,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錄取。未提供投檔位次的,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

  如考生投檔信息為城鎮(zhèn)應屆或城鎮(zhèn)往屆,須由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否則不予錄取。

  五、其他

  1.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須客觀、真實。除進行資格審核外,我校還將對錄取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如有造假內容,我校將取消其高校專項報名、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畢業(yè)證和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對出現(xiàn)弄虛作假情形的中學,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2.通過勵學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后可以參加面向新生的二次選拔。我校不限制錄取學生跨大類(院系)分流。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郵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du.cn

  電子郵件:bkzs@nju.edu.cn

  微信公眾號:ndzsxlj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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