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3 09:52:29高考網整理
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3950
校址:延安市寶塔區(qū)棗園路555號
招生層次:高職(專科)
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yè)證書
第三條學院簡介:延安職業(yè)技術學院成立于2005年8月,是經陜西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延安師范、延安教育學院、延安農業(yè)學校等10所大中專院校先后分三批逐步合并而組建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學院占地面積830畝,各類在校學生1.8萬人,累計輸送畢業(yè)生兩萬多名。
系部(院)設置:學院設有石油和化學工程系、經濟管理系、農林與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醫(yī)學系、航運工程系、師范教育系(延安師范)、藝術系(延安魯迅藝術學校)、電子信息工程系、旅游與酒店管理系、繼續(xù)教育學院(延安教育學院)、士官學院、公共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研究部)等13個教學業(yè)務機構。
師資隊伍:學院擁有一支高水平師資隊伍,現有專任教師486人,教授38人,副教授195人。
實訓條件:擁有校內10大綜合實訓中心、150個實訓室和212個校外實訓基地。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招生工作由學院黨政統一領導,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重大問題由黨委會議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由招生委員會統一策劃實施,保證決策的貫徹落實。
第五條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就處,作為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策劃和實施。
。2)組織安排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3)科學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yè)招生來源計劃。
(4)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招生宣傳、新生錄取等各項工作。
。5)設置好學院高考錄取場地,做好高職新生錄取系統的建立、維護、保密、應急等工作,保證高考錄取順利進行。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生報到工作和錄取數據庫的核對、移交工作。
。7)及時上報年度招生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下年度招生計劃建議數,做好招生工作總結。
。8)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內,根據學院發(fā)展規(guī)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yè)生就業(yè)等情況制定分專業(yè)、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核準下達。
第五章錄取范圍
第七條錄取對象: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成績合格的應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參加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考試,成績合格的“三校生”。
第八條錄取范圍:陜西省、山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