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國語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06-01 09:22:29網絡整理
天津外國語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開展,維護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權益,學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規(guī)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學校開展錄取工作和招生咨詢的主要依據(jù)。
第三條 學;厩闆r
一、學校名稱:天津外國語大學
二、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培養(yǎng)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四、學校代碼:10068
五、辦學地點: 五大道(馬場道)校區(qū)——天津市河西區(qū)馬場道117號,郵編300204;濱海校區(qū)——天津市大港區(qū)學府路60號,郵編300270。
六、學校概況:天津外國語大學是一所主要外語語種齊全,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工學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特色鮮明的高等學校,是全國最早獨立設置的八所高等外語院校之一。學,F(xiàn)有57個本科專業(yè),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29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6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類別(涵蓋20個授權方向),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yǎng)項目。學校積極開展對外學術文化交流,先后與世界30余個國家的200余所大學和教育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先后與國外高校合作承辦9所孔子學院。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萬余人。
第四條 在規(guī)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天津外國語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要求的畢業(yè)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fā)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并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本科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協(xié)調處理日常的招生工作。學校黨委、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員、全程監(jiān)督。
第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ㄊ、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監(jiān)督”的原則實施開展。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校根據(jù)社會需求及學校學科專業(yè)布局,制定學校2019年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由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學校同時還將通過網絡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校根據(jù)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預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用于解決平行志愿投檔省份,服從專業(yè)調劑的進檔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九條 學校求索榮譽學院是天津市教育體制改革示范項目,其生源是在已被學校錄取的新生中選拔,具體的篩選條件將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為保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語種人才培養(yǎng)計劃的落實,求索榮譽學院不接受已錄取到匈牙利語、芬蘭語、捷克語、波蘭語、烏克蘭語、白俄羅斯語、希臘語、塞爾維亞語、保加利亞語、羅馬尼亞語、印地語、豪薩語、柬埔寨語、土耳其語、烏爾都語、希伯來語、波斯語等專業(yè)學生的申請。
第十條 學費收取按天津市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預科階段——每生每學年3800元;本科階段——文科類(不含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每生每學年4400元;理工類、外語類專業(yè):每生每學年5400元;數(shù)字媒體藝術專業(yè):每生每學年12000元;動畫專業(yè):每生每學年15000元。上述學費不包含學生自愿參加的特色培養(yǎng)項目費用,如國際交流項目和天津市教育體制改革項目等。根據(jù)住宿條件的不同,馬場道校區(qū)一年級8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800元,二年級及以上6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1000元;濱海校區(qū)6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