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師范大學招生章程(2)
2019-05-25 08:59:56陽光高考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我校按照《青海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等教育學費標準及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青發(fā)改價格〔2018〕471號)核定批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類型 |
學科/專業(yè) |
學費標準 |
|
本科 |
? |
||
普通非師范 |
文經類 |
3820 |
3460 |
文經類(外語) |
4140 |
3750 |
|
理學類 |
4180 |
3820 |
|
工學類 |
4420 |
4060 |
|
藝術類 |
6350 |
5570 |
|
普通師范 |
文經類 |
3100 |
2740 |
文經類(外語) |
3360 |
2970 |
|
理學類 |
3340 |
2980 |
|
工學類 |
3580 |
3220 |
|
藝術類 |
5180 |
4790 |
|
普通高職 |
文經類 |
3700 |
|
理工藝類 |
4180 |
||
普通預科 |
預科生 |
3100 |
|
校企合作專業(yè) |
電子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 |
9800 |
|
新聞學、數字媒體藝術、網絡與新媒體 |
9800 |
||
成都校區(qū) |
?粕 |
4960 |
注:住宿費標準為600-1200元
第二十四條 聯系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qū)海湖大道延長段38號青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傳真):0971-6318787,網址:Http://zsb.qhnu.edu.cn,Email:zsb1@qhnu.ed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其他我校有關招生工作的規(guī)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市、區(qū))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和。ㄊ、區(qū))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青海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補充。
第二十七條 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相關政策相應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青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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