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25日前完成申請,福州部分縣(市)區(qū)納入實施區(qū)域
2019-04-18 21:49:29福州新聞網(wǎng)
福州新聞網(wǎng)4月13日訊(福州日報記者許含宇)福建省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開始申報啦!記者昨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本月25日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wǎng)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
今年高校專項計劃我省實施區(qū)域為省內(nèi)革命老區(qū)、蘇區(qū)、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民族鄉(xiāng)等。其中,福州市連江縣(含小滄畬族鄉(xiāng))、羅源縣(含霍口畬族鄉(xiāng))、福清市、長樂區(qū)、閩侯縣、閩清縣、永泰縣在列。
據(jù)了解,報考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下列3項條件:本人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我省實施區(qū)域的農(nóng)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qū))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并已在戶籍所在縣(市、區(qū))參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
此外,同時符合上述前兩項條件且高中階段連續(xù)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寧德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也允許其報考。
根據(jù)安排,本月29日~30日,符合報考條件且已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的考生,持申報高校專項計劃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申報,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時,考生必須提交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有效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019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考生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