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9年高考11月5日至9日報名
2018-11-06 14:02:54山西省人民政府
10月29日,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發(fā)布2019年高考報名相關規(guī)定。2019年高考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5日8:00—9日18:00,F場確認時間:2018年11月12日8:00—16日18:00。
報名對象及報名條件
所有擬參加2019年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以及高等院校經批準組織的單獨招生(包括高等職業(yè)院校提前單獨招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提前單獨招生、職教師資提前單獨招生、殘疾生提前單獨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都要參加全國統(tǒng)考報名。
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要具有三年(含)以上合法穩(wěn)定住所、穩(wěn)定職業(yè)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調整為2019年8月31日;學籍注冊部門要提供連續(xù)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學籍證明;公安部門要提供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的居住登記等相關信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提供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yè)情況和社保信息。
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報名,還須持省級公安機關填發(fā)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考生本人或隨父(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在晉落戶者,不受戶籍遷入時間限制。
哪些人員不能報名?
凡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報考科類分七個科類
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體育(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單獨招生考試(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職教師資、殘疾考生單招以及高職院校單獨招生等提前單獨招生)七個科類。考生報名時只能選報其中的一類,報名信息一經確認則不得更改報考科類。選擇單獨招生考試科類的考生不得參加全國統(tǒng)考,選擇其他科類的考生也可參加經教育部或省招委批準的單獨招生考試。
報考藝術(文、理)類的美術、音樂、舞蹈省統(tǒng)考專業(yè)的考生不能互相兼報,但可兼報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書法學等藝術類其他專業(yè)。填報志愿時,報考藝術(文、理)類和體育(文、理)類的考生可分別兼報文史類或理工類志愿。
各項報名規(guī)定要看清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在網上填報個人基本信息,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以及藝術(美術、音樂、舞蹈類)、體育專業(yè)測試費,并持戶口簿、本人二代身份證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到縣(市、區(qū))招辦設置的報名點(站)進行數碼照相,身份證信息校驗,辦理報名信息確認。
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必須通過身份證閱讀器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未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的考生將不能參加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試及錄取。
被推薦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學生仍須參加全國統(tǒng)考報名。
在我省就讀內地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縣(市、區(qū))招辦設置的報名點(站)報名。
報考單獨招生考試、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和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tǒng)考報名。
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參加相關院校少年班的招生錄取,不能參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錄取。統(tǒng)考前已確認被有關高校正式錄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錄取等),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
報考面向貧困地區(qū)招生的“專項生”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報名,且有本縣高中或職業(yè)高中三年學籍并連續(xù)三年在具有學籍的學校就讀。
特殊類考生報名確認要出具相關證書材料
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報名時要從“普通高考考生網上服務平臺”的“政策公告”欄下載相關表格,報名確認時還要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須持市級(含)以上僑務辦公室證明及相關材料。
2.臺灣省籍考生,須持省臺灣同胞聯誼會證明及相關材料。
3.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公安英模和殘疾人民警察考生;烈士子女(軍人烈士子女除外)、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考生。須持有關證書和縣(市、區(qū))以上民政部門證明。
4.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須持有關證書。
以上各類考生的證明材料和相關登記表,經審核(測試)合格,將進行公示,錄取時可享受國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顧政策。
5.現役軍人子女:軍人烈士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子女考生。要寫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程序逐級上報省軍區(qū)政治部。
6.少數民族考生,須持戶口簿、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經審查后留復印件備查。
7.報考高校舉辦的少年班考生,須持有關高校填發(fā)的準考證。
8.報考殘疾考生單獨招生考生及殘疾考生,須持縣級以上殘聯核發(fā)的二代《殘疾人證》、戶口簿、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經審查后留復印件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