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首頁 > 高考報考 > 院校大全 > 大學招生簡章 > 高校招生簡章 > 沈陽農業(yè)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沈陽農業(yè)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7-07-20 09:20:34沈陽農業(yè)大學

  一、學校全稱:沈陽農業(yè)大學

  二、辦學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qū)東陵路120號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層次:本科與研究生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

  六、學習年限:動物醫(yī)學專業(yè)學制5年,學習年限為4~7年,其它專業(yè)學制4年,學習年限為3~6年;高職?粕究茖I(yè)學制為2年。

  七、專業(yè)設置說明

序號

專業(yè)代碼

專業(yè)名稱

學制

科類

授予學位門類

1

090101

農學

四年

理工

農學

2

090102

園藝

四年

理工

農學

3

090103

植物保護

四年

理工

農學

4

090701

草業(yè)科學

四年

理工

農學

5

090501

林學

四年

理工

農學

6

090502

園林

四年

理工

農學

7

090201

農業(yè)資源與環(huán)境

四年

理工

農學

8

090203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四年

理工

農學

9

090106

設施農業(yè)科學與工程

四年

理工

農學

10

090105

種子科學與工程

四年

理工

農學

11

090503

森林保護

四年

理工

農學

12

090109T

應用生物科學

四年

理工

理學

13

090301

動物科學

四年

理工

農學

14

090302T

蠶學

四年

理工

農學

15

090401

動物醫(yī)學

五年

理工

農學

16

090601

水產養(yǎng)殖學

四年

理工

農學

17

090402

動物藥學

四年

理工

農學

18

090403T

動植物檢疫

四年

理工

農學

19

082301

農業(y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20

080202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四年

理工

工學

21

082302

農業(yè)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四年

理工

工學

22

080701

電子信息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23

08090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四年

理工

工學

24

082303

農業(yè)電氣化

四年

理工

工學

25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26

082305

農業(yè)水利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27

081101

水利水電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28

081801

交通運輸

四年

理工

工學

29

080601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四年

理工

工學

30

081002

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31

081201

測繪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32

081702

包裝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33

082502

環(huán)境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34

082701

食品科學與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35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36

082304

農業(yè)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37

082702

食品質量與安全

四年

理工

工學

38

082803

風景園林

四年

理工

工學

39

082703

糧食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學

40

070302

應用化學

四年

理工

理學

41

071001

生物科學

四年

理工

理學

42

071002

生物技術

四年

理工

理學

43

100806T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四年

理工

理學

44

082503

環(huán)境科學

四年

理工

理學

45

070602

應用氣象學

四年

理工

理學

46

071004

生態(tài)學

四年

理工

理學

47

070301

化學

四年

理工

理學

48

070601

大氣科學

四年

理工

理學

49

070102

信息與計算科學

四年

理工

理學

50

020401

國際經濟與貿易

四年

理工/文史

經濟學

51

020301K

金融學

四年

理工/文史

經濟學

52

120202

市場營銷

四年

理工/文史

管理學

53

120203K

會計學

四年

理工/文史

管理學

54

120404

土地資源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學

55

120301

農林經濟管理

四年

理工/文史

管理學

56

120302

農村區(qū)域發(fā)展

四年

 

理工/文史

管理學

57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理工/文史

管理學

  八、錄取原則與辦法:我校新生錄取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各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錄取工作原則、辦法如下。

  1.錄取辦法

  我校為第一批本科錄取院校。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數超過我校招生計劃人數,則按招生計劃人數的100%~120%的比例調檔,再按分數擇優(yōu)錄取,其中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原則錄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招生計劃人數,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確定錄取辦法。

  在上海、浙江設置的招生專業(yè)(類)計劃,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對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ㄖ陛犑、自治區(qū))的規(guī)定加分、降分后調檔,再擇優(yōu)錄取。

  專業(yè)錄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yōu)橐罁,按分數?yōu)先原則進行。分數相同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由于志愿專業(yè)錄滿、不能滿足專業(yè)志愿的考生,如果填報了“服從專業(yè)調劑”,可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yè);如果未填報“服從專業(yè)調劑”,則不予錄取,做退檔處理。

  高職高專升本科考生專業(yè)錄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yōu)橐罁,按分數?yōu)先原則進行。分數相同的考生,執(zhí)行遼寧省有關招生錄取文件規(guī)定。

  2. 我校部分專業(yè)實行按類招生,學生入學一年后,確定專業(yè),辦法詳見《沈陽農業(yè)大學按大類招生專業(yè)分流暫行辦法》。具體招生類別和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

  3.其它事項

 。1)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本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tǒng)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qū)域協(xié)調發(fā)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高招辦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

 。2)學校的預留計劃比例不超過總計劃的1%,預留計劃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監(jiān)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辦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檔,當投檔線有多名同分且服從專業(yè)調劑考生時,為了保證考生利益,追加計劃錄;二是當生源省份一本線上生源非常充足時,在投檔前向該省調入計劃,錄取優(yōu)質生源。同時,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使用辦法。

 。3)各專業(yè)錄取均無加試、亦無相關科目成績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議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專業(yè)考生應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報考旅游管理專業(yè)考生應體貌端正、發(fā)音標準、口齒清晰。

  (4)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y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教學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應慎報。

 。5)體檢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6)新生報到后,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7)錄取的新生應持學校入學通知書和其他有關證件,按時辦理報到等手續(xù)。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否則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九、學費收。嚴格按遼寧省物價局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學費標準為3100-4800元/年,不同專業(yè)收費標準不同;學費的收取方法按遼寧省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要求辦理。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校按照國家、遼寧省有關規(guī)定退費。住宿費標準為800-1200元/年。

  十、獎助學金設置學校設置多項獎學金,用于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fā)成才;同時設置助學金、特困補助金等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1.新生入學獎學金。由學校設立,用于獎勵高考成績優(yōu)秀的新生。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高考分數高出我校在當地省份(直轄市、自治區(qū))錄取分數線50分(含50分)以上者,入學后均可獲得3000元/人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2.學校獎學金。由學校設立,用于獎勵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一等獎為2500元/年·人,二等獎為1500元/年·人,三等獎為1000元/年·人。同時,學校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3.國家(政府)獎學金。由國家(政府)設立,用于獎勵特別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額度為8000元/年·人。

  4.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分別由國家和學校設立,用于獎勵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額度為5000元/年·人;國家助學金獎勵額度為:一等獎為4000元/年·人,二等獎為2500元/年·人;學校助學金額度為:一等獎為2500元/年·人,二等獎為1500元/年·人。

  按照“優(yōu)秀者獎、困難者助”的原則,學校還根據學生的困難程度不定期給生活貧困生發(fā)放臨時困難補助。

  5.社會獎助學金。由社會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出資,用于獎勵學習優(yōu)秀學生和資助生活貧困學生。

  十一、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按國家、。ㄖ陛犑小⒆灾螀^(qū))有關規(guī)定,在生源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十二、學歷、學位證書頒發(fā):學生在校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沈陽農業(yè)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沈陽農業(yè)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專升本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注明“在我校XX專業(yè)?破瘘c本科學習”字樣沈陽農業(yè)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沈陽農業(yè)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十三、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成立“沈陽農業(yè)大學招生委員會”,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下設“沈陽農業(yè)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jiān)督?忌鷮︿浫〗Y果有疑義,可向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電話:024-88487035-802。

  十四、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五、我校的有關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等將及時在學校招生官方網站

  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網址:http://zs.syau.edu.cn。

  十六、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學校制定的與本章程不相符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本章程經沈陽農業(yè)大學招生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本章程由沈陽農業(yè)大學學生處負責解釋。

  聯(lián)系方式如下:

  招生網址:http://zs.syau.edu.cn

  招生官方微信號:synydxzs

  E-mail:syauzsb@126.com

  咨詢電話:024—88490405

  傳真:024-88487217

  郵編:110866

[標簽:高校招生章程 2017招生章程]

分享: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線

專業(yè)分數線

  • 歡迎掃描二維碼
    關注高考網微信
    ID:gaokao_com

  • 👇掃描免費領
    近十年高考真題匯總
    備考、選科和專業(yè)解讀
    關注高考網官方服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