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農業(yè)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7-07-20 09:20:34沈陽農業(yè)大學
一、學校全稱:沈陽農業(yè)大學
二、辦學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qū)東陵路120號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層次:本科與研究生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
六、學習年限:動物醫(yī)學專業(yè)學制5年,學習年限為4~7年,其它專業(yè)學制4年,學習年限為3~6年;高職?粕究茖I(yè)學制為2年。
七、專業(yè)設置說明
序號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1 |
090101 |
農學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2 |
090102 |
園藝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3 |
090103 |
植物保護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4 |
090701 |
草業(yè)科學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5 |
090501 |
林學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6 |
090502 |
園林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7 |
090201 |
農業(yè)資源與環(huán)境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8 |
090203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9 |
090106 |
設施農業(yè)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10 |
090105 |
種子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11 |
090503 |
森林保護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12 |
090109T |
應用生物科學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13 |
090301 |
動物科學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14 |
090302T |
蠶學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15 |
090401 |
動物醫(yī)學 |
五年 |
理工 |
農學 |
16 |
090601 |
水產養(yǎng)殖學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17 |
090402 |
動物藥學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18 |
090403T |
動植物檢疫 |
四年 |
理工 |
農學 |
19 |
082301 |
農業(yè)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0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1 |
082302 |
農業(yè)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2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3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4 |
082303 |
農業(yè)電氣化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5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6 |
082305 |
農業(yè)水利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7 |
081101 |
水利水電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8 |
081801 |
交通運輸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29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0 |
081002 |
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1 |
081201 |
測繪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2 |
081702 |
包裝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3 |
082502 |
環(huán)境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4 |
082701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5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6 |
082304 |
農業(yè)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7 |
082702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8 |
082803 |
風景園林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39 |
082703 |
糧食工程 |
四年 |
理工 |
工學 |
40 |
070302 |
應用化學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41 |
071001 |
生物科學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42 |
071002 |
生物技術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43 |
100806T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44 |
082503 |
環(huán)境科學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45 |
070602 |
應用氣象學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46 |
071004 |
生態(tài)學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47 |
070301 |
化學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48 |
070601 |
大氣科學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49 |
070102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四年 |
理工 |
理學 |
50 |
02040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四年 |
理工/文史 |
經濟學 |
51 |
020301K |
金融學 |
四年 |
理工/文史 |
經濟學 |
52 |
120202 |
市場營銷 |
四年 |
理工/文史 |
管理學 |
53 |
120203K |
會計學 |
四年 |
理工/文史 |
管理學 |
54 |
120404 |
土地資源管理 |
四年 |
理工 |
管理學 |
55 |
120301 |
農林經濟管理 |
四年 |
理工/文史 |
管理學 |
56 |
120302 |
農村區(qū)域發(fā)展 |
四年 |
理工/文史 |
管理學 |
57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四年 |
理工/文史 |
管理學 |
八、錄取原則與辦法:我校新生錄取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各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錄取工作原則、辦法如下。
1.錄取辦法
我校為第一批本科錄取院校。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數超過我校招生計劃人數,則按招生計劃人數的100%~120%的比例調檔,再按分數擇優(yōu)錄取,其中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原則錄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招生計劃人數,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確定錄取辦法。
在上海、浙江設置的招生專業(yè)(類)計劃,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對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ㄖ陛犑、自治區(qū))的規(guī)定加分、降分后調檔,再擇優(yōu)錄取。
專業(yè)錄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yōu)橐罁,按分數?yōu)先原則進行。分數相同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由于志愿專業(yè)錄滿、不能滿足專業(yè)志愿的考生,如果填報了“服從專業(yè)調劑”,可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yè);如果未填報“服從專業(yè)調劑”,則不予錄取,做退檔處理。
高職高專升本科考生專業(yè)錄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yōu)橐罁,按分數?yōu)先原則進行。分數相同的考生,執(zhí)行遼寧省有關招生錄取文件規(guī)定。
2. 我校部分專業(yè)實行按類招生,學生入學一年后,確定專業(yè),辦法詳見《沈陽農業(yè)大學按大類招生專業(yè)分流暫行辦法》。具體招生類別和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
3.其它事項
。1)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本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tǒng)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qū)域協(xié)調發(fā)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高招辦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
。2)學校的預留計劃比例不超過總計劃的1%,預留計劃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監(jiān)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辦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檔,當投檔線有多名同分且服從專業(yè)調劑考生時,為了保證考生利益,追加計劃錄;二是當生源省份一本線上生源非常充足時,在投檔前向該省調入計劃,錄取優(yōu)質生源。同時,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使用辦法。
。3)各專業(yè)錄取均無加試、亦無相關科目成績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議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專業(yè)考生應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報考旅游管理專業(yè)考生應體貌端正、發(fā)音標準、口齒清晰。
(4)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y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教學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應慎報。
。5)體檢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6)新生報到后,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7)錄取的新生應持學校入學通知書和其他有關證件,按時辦理報到等手續(xù)。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否則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九、學費收。嚴格按遼寧省物價局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學費標準為3100-4800元/年,不同專業(yè)收費標準不同;學費的收取方法按遼寧省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要求辦理。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校按照國家、遼寧省有關規(guī)定退費。住宿費標準為800-1200元/年。
十、獎助學金設置:學校設置多項獎學金,用于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fā)成才;同時設置助學金、特困補助金等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1.新生入學獎學金。由學校設立,用于獎勵高考成績優(yōu)秀的新生。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高考分數高出我校在當地省份(直轄市、自治區(qū))錄取分數線50分(含50分)以上者,入學后均可獲得3000元/人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2.學校獎學金。由學校設立,用于獎勵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一等獎為2500元/年·人,二等獎為1500元/年·人,三等獎為1000元/年·人。同時,學校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3.國家(政府)獎學金。由國家(政府)設立,用于獎勵特別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額度為8000元/年·人。
4.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分別由國家和學校設立,用于獎勵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額度為5000元/年·人;國家助學金獎勵額度為:一等獎為4000元/年·人,二等獎為2500元/年·人;學校助學金額度為:一等獎為2500元/年·人,二等獎為1500元/年·人。
按照“優(yōu)秀者獎、困難者助”的原則,學校還根據學生的困難程度不定期給生活貧困生發(fā)放臨時困難補助。
5.社會獎助學金。由社會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出資,用于獎勵學習優(yōu)秀學生和資助生活貧困學生。
十一、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按國家、。ㄖ陛犑小⒆灾螀^(qū))有關規(guī)定,在生源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十二、學歷、學位證書頒發(fā):學生在校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沈陽農業(yè)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沈陽農業(yè)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專升本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注明“在我校XX專業(yè)?破瘘c本科學習”字樣沈陽農業(yè)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沈陽農業(yè)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十三、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成立“沈陽農業(yè)大學招生委員會”,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下設“沈陽農業(yè)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jiān)督?忌鷮︿浫〗Y果有疑義,可向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電話:024-88487035-802。
十四、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五、我校的有關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等將及時在學校招生官方網站
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網址:http://zs.syau.edu.cn。
十六、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學校制定的與本章程不相符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本章程經沈陽農業(yè)大學招生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本章程由沈陽農業(yè)大學學生處負責解釋。
聯(lián)系方式如下:
招生網址:http://zs.syau.edu.cn
招生官方微信號:synydxzs
E-mail:syauzsb@126.com
咨詢電話:024—88490405
傳真:024-8848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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