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10所本科高校今年試點綜合評價招生
2017-04-21 10:34:38青島全搜索電子報
昨日,山東省教育廳發(fā)布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經教育部同意,有10所本科高校將在我省試點招生,比去年增加一所。浙江大學作為第一所參與試點的省外高校而備受關注。
這10所高校是: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威海)、青島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浙江大學。
試點均為一本高校
參與試點綜合評價招生的本科高校均為傳統意義上的“一本”高校。10所高校中,“211”高校有5所,而且是每年高考中的省內熱門高校。
省教育廳要求試點高校確定綜合評價招生專業(yè)要綜合考慮專業(yè)優(yōu)勢、師資力量、發(fā)展目標等各項因素,原則上安排在特色明顯、優(yōu)勢突出的專業(yè)。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從試點高校在山東省的統招計劃中安排,且不能超過在山東省統招計劃的20%。未完成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可轉入當年學校統招計劃招生。
社會實踐等成為初審內容
已通過我省當年夏季高考報名并符合試點高校具體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按照要求分別參加我省夏季高考統一報名和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
試點高校將在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前公布本校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及考生報考條件,明確網上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報考要求、錄取程序、錄取標準等。報考要求應對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設置前置條件,要將學生社區(qū)服務、社會實踐經歷、研究型學習情況和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等作為綜合素質材料初審的重要內容和進入面試的必要條件。
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工作須于5月15日前完成。省教育廳根據報名信息向試點高校反饋考生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選修學分、基礎素養(yǎng)評價、綜合實踐活動等內容。試點高校將在5月20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通過初審入圍學校考核的名單。
學校考核在高考結束后
據悉,通過初審的考生有資格參加試點高校組織的考核。學?己朔绞桨▽忌木C合素質評價、測試或面試。學校考核應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試點高校將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測試或面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各試點高校要將入圍學生名單于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同時要在試點高校網站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入圍考生,要及時通知考生本人,并于6月29日前將入圍考生名單和數據庫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錄取在本科提前批次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進行。高考成績公布后,入圍考生應在本科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若同時獲得多個入圍資格,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不填報或填報未入圍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視為放棄該項招生資格,但不影響其他志愿錄取。填報專業(yè)志愿須在該項招生公示的專業(yè)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
考生綜合成績由試點高校依據高考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高?己顺煽(含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績在其中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其余兩項在其中的占比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上述三項成績在綜合成績中的占比,試點高校須在招生章程中注明。
省教育招考院根據試點高校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志愿及該校投檔控制分數線,分試點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檔,由試點高校根據相關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確定預錄取名單,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取手續(x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各試點高校要將錄取名單于7月20日前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同時在錄取高校網站進行公示。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匯總各校錄取名單,并在有關網站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