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2所獨立學院招生數(shù)占全省本科招生數(shù)28.27%
2016-12-27 09:22:55中國青年報
前不久,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浙江工業(yè)大學之江學院、浙江農林大學暨陽學院正式通過規(guī)范設置的省級驗收。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近日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介紹,這4所獨立學院在省級層面具備了獨立辦學的高校主體資格,學科專業(yè)建設等享受與公辦高校一樣的政策。
據介紹,浙江省20所高校舉辦、設置的22所獨立學院,2015年招生4.32萬人,占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人數(shù)的28.27%。
今年4月19日,浙江省教育廳發(fā)布了《關于支持獨立學院發(fā)展的若干意見》。從2016年起,浙江省啟動獨立學院規(guī)范設置省級驗收工作,成熟一家,驗收一家;待教育部啟動相關工作后,再報教育部驗收。
“獨立學院普遍有‘獨立’的內在發(fā)展要求。”浙江省教育廳計財處副處長陳達說。過去,教育行政部門不是不支持獨立學院發(fā)展,而是沒有辦法給予更多的財政資金支持,因為獨立學院身份不明確,與母體大學關系沒有理順,可能陷入重復投入的誤區(qū)。陳達說:“現(xiàn)在通過省級規(guī)范驗收的獨立學院不再當作母體大學的二級學院。”
目前,浙江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學科專業(yè)等競爭性項目向他們實行完全開放政策。通過省級規(guī)范驗收的獨立學院享受同級政府對民辦教育的財政補助政策,享受與公辦高校一樣的省財政補助政策,并在公開辦學成本的基礎上,可以自主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
同時,這些規(guī)范驗收的獨立學院在校園用地、房產以及提供學歷教育取得的收入和建設規(guī)劃,用水、用電、用氣和排污方面享受與公辦普通高校同等政策。
浙江提出,通過省級驗收的獨立學院,可以自主聘任教職員工、自主評聘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人才引進享受當?shù)赝日摺?br />
從學院角度來看,這就意味著,辦學自主權得到進一步落實,治理結構更加合理有效,教學改革目標和人才培養(yǎng)定位進一步明確。部分獨立學院院長表示:“母體大學對規(guī)范設置驗收后的獨立學院不再指手畫腳,而是通過董事會在重大方向性問題上發(fā)揮重要的作用,日常運作就是獨立學院自己的事情。”
“沒有申請規(guī)范設置驗收的獨立學院,就不能享受這些政策。”陳達說,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門借此推進獨立學院與母體高校理清關系、落實法人財產權等,條件相對比較成熟的獨立學院把這項工作啟動起來;相對不成熟的獨立學?梢詣(chuàng)造條件,趕緊跟上省級驗收的步伐;完全不具備條件的獨立學院,可能就會慢慢萎縮、淘汰。這是市場選擇的效果。
據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院長沃健透露,包括該校在內的4所省內獨立學院正在積極申請第二批規(guī)范設置的省級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