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2016-12-19 09:19:03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為切實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以下簡稱“對口單招”)和面向中職學生注冊入學報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
報名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或取得本省學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基本條件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yè)中專、職業(yè)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以下簡稱“中職校”)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2017年我省現(xiàn)代職業(yè)教育體系建設試點項目(以下簡稱“試點項目”)中職學生轉段升學(以下簡稱“轉段升學”)報名對象為省教育廳公布的2013年試點項目中的中高職“4+2”分段培養(yǎng)和2014年試點項目中的中高職“3+3”分段培養(yǎng)、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yǎng)的中職校的應屆畢業(yè)生。
二、報名時間與報名地點
1.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6年12月29至31日為資格審查與考籍確認階段,報名點可提前采集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證號等自然信息。2017年1月5日至7日為考生網上報名與現(xiàn)場確認階段,F(xiàn)場確認截止時間為1月7日17時,逾期不再補報名與補確認。
2.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地點。應屆畢業(yè)生在所在學校,也可在學籍或戶籍所在市、縣(市、區(qū))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我省戶籍的往屆畢業(yè)生和在外省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在戶籍所在市、縣(市、區(qū))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外省戶籍的我省中職校畢業(yè)的往屆生,在畢業(yè)學校所在市、縣(市、區(qū))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
三、報名組織管理
報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各市、縣(市、區(qū))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報名點,下同)分級管理。各地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qū)考生網上報名的培訓指導和現(xiàn)場確認等工作。
1.各市招辦工作職責:
(1)負責所轄縣(市、區(qū))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以及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與協(xié)調;
(2)負責本市范圍內的密碼管理;
(3)負責本市范圍內考生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的指導工作;
(4)負責通過網絡監(jiān)控所轄縣(市、區(qū))考生網上報名及確認的進度,檢查、督促所轄縣(市、區(qū))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做好網上報名工作。
2.各縣(市、區(qū))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工作職責:
(1)負責本縣(市、區(qū))范圍內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以及有關中職校網上報名工作的組織與協(xié)調;
(2)負責本縣(市、區(qū))范圍內的密碼管理;
(3)負責本縣(市、區(qū))范圍內考生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的指導工作;
(4)負責通過網絡監(jiān)控所轄中職校考生網上報名及確認的進度,檢查、督促報名點做好網上報名工作。
3.各報名點工作職責
(1)負責本報名點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組織、指導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支付;
(2)負責通過網絡監(jiān)控本報名點所屬考生網上報名的進度;
(3)負責為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考生提供網上報名的環(huán)境,幫助考生解決在網上報名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
(4)負責本報名點(中職校)轉段升學考生有關報名信息的提前采集和報名指導工作,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轉段升學考生信息導入網報系統(tǒng),同時將轉段升學考生中職入學時的錄取名冊復印件報牽頭院校審核;
(5)負責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組織考生簽字確認,生成考生號,打印發(fā)放不參加文化統(tǒng)考考生帶有考生號的報名信息表等工作。
四、報名流程
1.報名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開始前,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市、縣(市、區(qū))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指定的報名點接受報名資格審查。其中,報名參加轉段升學的考生必須是轉段升學試點項目的學生,否則不予報考。
應屆生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在非學籍所在地報名的還須提供學籍證明。往屆生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與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原件和1份復印件。2017年,申報注冊入學的技工學校畢業(yè)生,需提供本人入學當年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門的錄取證明,各市、縣(市、區(qū))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須對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嚴格把關,層層負責。省教育考試院將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核查,對于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普通高中考生通過偽造證件證明、學籍檔案以及其他方式獲取報考資格等,將其違紀事實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