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招生實施辦法
2014-12-10 10:11:37新浪教育
近日,南方科技大學發(fā)布了2015年自主選拔招生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南科大2015年將在全國21個省份招生900人,比2014年擴招300人,招生省份比2014年增加了6個。原文如下:
南方科技大學 2015年自主選拔招生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擬繼續(xù)采用基于高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建立學生“高考成績、高中學業(yè)成績和高校自主能力測試成績”三位一體的綜合評價體系,探索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和人才選拔機制。
一、 報名對象
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學科知識扎實、創(chuàng)新潛質突出和綜合素質較高的優(yōu)秀理科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 招生計劃
計劃在全國21個省(區(qū)、市)招生900人包括廣東、安徽、山東、河南、湖南、湖北、陜西、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河北、遼寧、廣西、山西、重慶、江蘇、云南、貴州、北京、上海。全部提前批次(自主招生)錄取,考生必須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能力測試。
三、 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8日——2015年4月15日
四、 報名方式
采取中學推薦和學生自薦兩種方式接受考生報名。報名步驟如下:
1、網(wǎng)上注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我校招生網(wǎng)站http://zs.sustc.edu.cn/ 的報名系統(tǒng),按有關要求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完成網(wǎng)上報名。
2、寄送報名材料。完成網(wǎng)上報名后,學生還需按照要求填寫并提交以下材料,書面申請材料用標準A4紙,按下列次序裝訂:
(1)《學生報名申請表》。
(2)推薦學生提交《學校推薦表》,由所在中學核實并加蓋公章(自薦學生不需提供)。
(3)由本人撰寫的個人陳述一份(講述自己的簡歷,興趣愛好、理想),字數(shù)約1000字。
(4)高中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習成績和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
(5)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yōu)勢的材料。
申請材料提倡簡潔、樸素,一般采用A4紙黑白打印或者手寫完成,但確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現(xiàn)的出版物、設計作品、影音作品等資料除外。
3、申請材料請于2015年4月20日前以快遞方式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以當?shù)丶某鲟]戳為準)。
五、選拔程序
1、審核: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通過我校招生網(wǎng)站或電話、短信公布參加復試人員名單。
2、自主能力測試:通過自主選拔材料審核資格的考生,按規(guī)定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能力測試,能力測試形式主要以筆試為主。
3、能力測試時間:2015年6月中旬。
4、能力測試地點:在招生省份設若干個考點,考生可自愿就近選擇考點。
5、2015年6月20日左右考生上網(wǎng)查詢能力測試考試成績。
六、報名須知
1、高考成績須達到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2、參加我校自主選拔的考生,須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填報我校。
3、按考生綜合成績【高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總成績的60%,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10%,我校組織的能力測試成績占30%】擇優(yōu)錄取。
七、附則
1、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jiān)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同時接受考生及其家長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2、本《辦法》由南方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區(qū)學苑大道1088號南方科技大學招生辦
郵 編: 518055
電 話: 0755-88010500 0755-88010507
傳 真: 0755-88010504
電子郵件:zsb@sustc.edu.cn
招生網(wǎng): http://zs.s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