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2014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3-12-31 18:01:29南京理工大學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保送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我校2014年繼續(xù)開展保送生招生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一、保送生招生對象
具有教育部規(guī)定保送資格的高中畢業(yè)生。
二、申請程序
1、網(wǎng)上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
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登錄“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zsb.njust.edu.cn),點擊“網(wǎng)上報名”,進入“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頁面,點擊“新用戶注冊”,填寫相關信息。注冊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填寫、預覽、打印申請表。
2、郵寄材料
書面申請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規(guī)格(裝訂時將網(wǎng)上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1)將網(wǎng)上提交的申請表打印下來,由中學填寫相關意見、校長簽字、張貼照片并加蓋學校公章(照片上請加蓋騎縫章),除學校意見外其余內(nèi)容必須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自行填寫者無效。
(2)個人陳述,要求手寫,字數(shù)不超過1000字,能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理由、愛好特長、意向報考專業(yè)(類)及理由等情況。
。3)具有保送資格的證書(證書未下發(fā)的由相關競賽組織出具證明),身份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4)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在年級位次的匯總表(原始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
3、截止時間
書面申請材料須在信封正面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字樣,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以收到的郵戳為準)用掛號信或郵政EMS快遞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三、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報名截止后,我校成立專家組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考生申請類別如與獲獎材料不吻合,視為不合格。請考生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不再另行通知。
2、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繳費須知,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按要求繳納報名、筆試費人民幣8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3、準考證打印
初審合格并且已繳費的考生可于2014年1月23日后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貼照片后由中學蓋騎縫章方能生效。準考證內(nèi)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測試時間、測試項目及注意事項。
4、選拔測試
測試地點:南京市孝陵衛(wèi)200號南京理工大學。
測試說明:測試內(nèi)容根據(jù)申請類別所需考核知識點分別進行設置,但不突破教學大綱,不需提前準備;測試時間預計在2014年2月下旬,具體時間、測試科目以招生網(wǎng)公布信息為準。
。1)外國語學校類保送生
測試科目:英語
。2)非外國語學校類保送生
測試科目:選測數(shù)學、物理或化學其中一門
5、資格確定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生測試成績,分類別擬定取得保送生資格考生名單。
所有獲得資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wǎng)上公示并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四、優(yōu)錄政策
1、取得保送生資格考生須經(jīng)所在省份省級招辦審核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無異議后,最終被確認為我校保送生優(yōu)錄對象。
2、保送生取得合格資格后將予以保送生認定,其中外國語學校保送生必須填報英語或日語專業(yè)。
3、考生所在中學應在校內(nèi)張榜公布名單,以接受公眾的監(jiān)督。凡被舉報者,經(jīng)核查屬實,確系弄虛作假,即取消保送資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和其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4、所有報名、測試、合格名單以及志愿填報等相關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網(wǎng)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負。
五、保障措施
1、學校成立以校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參與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面領導,對重大事項進行集體研究決定。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學保送生招生工作組,保送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嚴格自律,學校成立了以校紀委書記為組長,紀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監(jiān)察處、紀委委員等為組員的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負責審查、監(jiān)督整個保送生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堅持保送生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南京市孝陵衛(wèi)200號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10014
網(wǎng)址:http://zsb.njust.edu.cn
微博:http://weibo.com/njustzsbhttp://t.qq.com/njlgdxzsb
咨詢電話:400-110-2882025-8431526084315761傳真:025-84432546
監(jiān)督電話:025-84315226
七、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我校相關政策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后為準。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