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2012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2011-12-23 17:13:40上海外國語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有關文件精神,2012年上海外國語大學繼續(xù)在全國范圍內招收保送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保送生選拔條件的學生,經所在中學推薦,均可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入學考試。具體如下:
A.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可向我校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yōu)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B.具備教育部規(guī)定的省級優(yōu)秀學生、相關競賽獲獎學生等其他保送資格、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學習成績優(yōu)異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報名方式
A.外國語中學具備保送資格的考生由學校統(tǒng)一報名
我校向有關外國語中學通告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中學推薦具備保送資格的學生,報考名額不限。被推薦學生填寫保送生報名表,經中學核實、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統(tǒng)一由中學通過EMS于2011年12月16日前寄回我校招生辦公室。
B.其他具備保送資格的考生由本人直接報名
1.考生登錄我校招生網下載保送生報名表(保送生報名表.doc),中學負責審核其保送資格,填寫學生基本情況、學習成績排名、綜合素質評價及推薦意見等,并加蓋公章。
2.考生撰寫保送生個人申請報告,內容包括本人的成長經歷、學習能力、愛好特長、性格特點、未來規(guī)劃等,字數不超過1200字。
3.考生提供取得保送資格的證書復印件(暫無證書的可由中學開具證明),以及可體現(xiàn)考生情況的其他材料(高中階段),復印材料需中學核實并加蓋公章。
4.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并以保送生報名表、個人申請報告、保送資格證書和其他材料為順序裝訂成冊,于2011年12月16日前(以收件郵戳為準),通過EMS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三、招生專業(yè)
2012年我校招生專業(yè)詳見保送生報名表。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我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審核報考資格,確定參加選拔測試的名單。
2.選拔測試:測試科目為語文筆試、外語筆試(含聽力)、外語口試,測試地點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qū),測試時間另行通知?忌诳记邦I取準考證,并繳納報名考試費115元/人。
3.錄取原則:考生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yè)志愿,專業(yè)間不設級差分。我校以保送生錄取選拔測試筆試、口試成績?yōu)橹饕罁,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結合外語教學實際,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按男女生分別擇優(yōu)錄取,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名單范圍內確定擬錄取名單。
4.公示審批: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后,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審批后辦理正式錄取手續(xù),并報教育部學生司備案。在正式錄取手續(xù)辦理完畢后,我校向考生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五、監(jiān)督機制
1.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2.學校紀委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監(jiān)督電話:021-65422784。
六、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21-55386006、55381647;
電子郵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網:http://zhaoban.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83。
七、本實施辦法經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