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所高校設立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
2011-12-21 15:17:41新華網文章作者:鄭天虹
2011年4月,教育部批準在南開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和廣州大學三所高校分別設立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2011年12月20日,廣州大學舉行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揭牌儀式。作為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相關內容的重要舉措,通過在高校設立國家級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將在開展針對國家公職人員的人權培訓;為社會組織和企業(yè)單位提供多種形式的人權培訓;選取若干地區(qū)和學校,開展中小學人權教育試點;與有關媒體合作開展多種形式的人權宣傳教育;為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提供人權咨詢;開展國家合作與交流,創(chuàng)新有中國特色的人權理論體系,建立有中國特色的人權理論體系,提升中國人權研究的國際化水平,促進中國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等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的建設目標將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權觀,充分整合利用高校的人才、學科、研究和基礎條件等資源,通過開展教育和培訓、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努力推進我國的人權普及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促進我國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氐闹饕蝿瞻,推動大學人權教育和理論研究,開展中小學人權教育及方式方法的研究實驗,編寫教材,組織師資培訓和各類相關社會培訓,為社會提供咨詢,特別是向國家有關部門定期提供咨詢報告,以及開展人權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
2011年10月,教育部舉行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授牌儀式,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羅豪才等出席,向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和廣州大學人權研究與教育中心3所首批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授牌。
2011年12月4日,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揭牌儀式在南開大學辦公樓舉行。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薛進文表示,建立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是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促進人權事業(yè)發(fā)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成為全國首批三個基地之一,是南開大學的光榮,是南開哲學社會科學學科的光榮。
據(jù)中國教育在線了解,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成立于2005年。近年來,在中國人權研究會的指導和幫助下,中心在學術研究、知識普及、咨詢服務、人權交流、人權教育和對外宣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被批準為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成立于2004年7月,2007年被遴選為廣東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2007年,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就曾明確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的權利”。
2009年,中國政府制定發(fā)布了首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對中國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做出了全面規(guī)劃,使中國成為世界大國中率先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國家。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fā),堅持以人為本,將人民的生存權、發(fā)展權放在首位,促進公民、政治權利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以及個人權利與集體權利的全面協(xié)調發(fā)展已成為國家建設、社會發(fā)展和對外合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鼓勵高校深入開展人權理論研究,有計劃地開展形式多樣的人權教育,大力普及和傳播法律知識和人權知識,努力提高全社會人權意識,是《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中提出的明確要求,建立人權教育機構是國家履行人權教育方面國際法律義務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既體現(xiàn)了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認真履行人權領域國際法律義務的嚴肅態(tài)度,同時對中國進一步健全人權的法律保障體系,全面提升全社會尊重和保護人權的意識,促進中國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也是一個有力的推動。因此,建設好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