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考生6月4日簽領09年高考準考證
2009-09-21 10:34:32網(wǎng)絡資源
昨日,記者從省高招辦獲悉,考生須于今日親自到當?shù)氐目h(市、區(qū))高招辦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不得委托他人代領。值得注意的是,具體領證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如果暫未辦理身份證或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shù)嘏沙鏊鼍叩膸д掌那以谡掌霞由w壓角公章的戶籍證明親自領取。
領取《準考證》時,還必須辦理簽領手續(xù),并在本人《準考證》正面考生簽名欄處簽上自己的姓名。省高招辦提示說,考生在簽字時一定要注意字體大小應符合正常書寫,要防止太小。另外,考生在領取了準考證后,要立刻核對考生號、照片及報考科類等是否有誤。如果有疑問,應該馬上提出。
省高招辦還對外發(fā)布了2009年度我省普通高考《考生須知》!俄氈访鞔_規(guī)定,考生在參加高考時,如果遇到試卷分發(fā)錯誤或者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以舉手向監(jiān)考員詢問。但是,如果涉及試題內(nèi)容的疑問,考生一律不得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