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網游 家長情急之下“吊”死十三歲兒子
2009-07-29 11:30:52網絡資源
*母親說,在廣州打工10年,期間只回家3次,和孩子交流少;
*老師說,家長和留守兒童溝通不到位,造成孩子進網吧成癮;
*專家說,戒除網癮,家長要要講究教育方式給孩子足夠的信任和時間;
13歲的少年沉溺于網絡游戲,逃學、夜不歸宿,傷心失望的父母又急又恨之下,采取了極端的教育方式--捆吊孩子,于是,悲劇就這樣發(fā)生了,孩子凋零在最美好的花季……近日,蓬溪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內,一場備受關注的庭審正在進行.
犯罪嫌疑人蓬溪縣蓬南鎮(zhèn)蓬安街敬某、楊某夫妻過失致人死亡,而受害者正是夫妻二人最疼愛的兒子--年僅13歲的敬某。
事件回放:父母吊死不回家的孩子
2005年10月23日上午10點多鐘,經常玩網絡游戲夜不歸宿的兒子敬某終于被母親楊某找到;氐郊抑,夫妻倆追問在外一天一夜的兒子究竟做了些什么?兒子卻一直沉默。午后1點左右,氣極了的母親楊某說:"你不說,就照你前天寫的保證書上說的,把你捆吊起來!"父親敬某便用繩子捆住兒子的上身和手腳,吊在自家卷簾門橫軸上,僅讓其腳尖著地。直到下午4點左右,兒子說還有作業(yè)要做,楊才放兒子下來。
敬某的堂叔幫他洗澡時,見孩子嘔吐,大小便失禁,冷得渾身發(fā)抖,就把他抱到床上休息。次日凌晨零點至3點左右,敬某3次向父親要水喝,敬即兌白糖開水給兒子喝,誰知喝了后嘔吐,敬便給兒子服下感冒藥兩片。到凌晨5點半鐘,敬又起床去看兒子時,卻發(fā)現兒子已死亡。經省公安廳、南充市公安局技術鑒定,敬某是體位性窒息死亡。今年2月23日,蓬溪縣檢察院以被告人敬某、楊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對話實錄: 網絡游戲是罪魁禍首
之后,記者采訪了本案的承辦檢察官蔣偉、兩名犯罪嫌疑人以及死者的老師等人,從一番對話中掌握了一個年僅13歲的留守兒童死亡的真正原因。原來,這場悲劇的罪魁禍首正是被專家們稱作"精神鴉片"的網絡游戲。
1、檢察官蔣偉:孩子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記者(以下簡稱記):父母教育自己的孩子,采用極端的體罰手段導致孩子死亡,這是犯法嗎?
蔣偉(以下簡稱蔣):孩子不是私有財產,其人身權利受到法律保護,父母采取非法手段致其死亡依然算是犯法。
記:據你們調查,孩子敬某在外的一天一夜究竟是怎么度過的?
蔣:他白天在網吧打游戲,晚上在一個三輪車上過夜。鄰居朱某家的10歲男孩朱龍(化名)一直與他在一起。兩個孩子到晚上都沒回家,兩家人找到半夜未果。第二天上午,鄰居朱某經過蓬南小學附近網吧,碰巧看到孫子朱龍正和敬某在打游戲。據朱龍說,他們一起玩游戲,不知不覺就夜深了,敬某說:"我不回去了,我寫了保證的,回去爸爸媽媽會吊起來打我。我只好出去流浪,在外面乞討過日子。
記:保證書是怎么回事?
蔣:是敬某寫的檢討,保證不打游戲按時回家。這樣的檢討從去年7月以來有4份。去年7月,敬某偷了爺爺的300元錢后很快就花了,被父親罰跪,寫下檢討保證不偷東西不打游戲。事發(fā)前的星期五,學校很早就放學了,可敬某晚上很晚才回家,又被罰跪寫下保證書。
記:敬某夫婦現在哪里?
蔣:兩人保釋在家。夫妻倆上有80歲的父親,下有一個上高中的女兒。
2、母親楊某:10年打工回家3次,兒子讓我很失望
記:事發(fā)當天,孩子一直不回答你們的問話。平時你們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楊某(以下簡稱楊):孩子不說他那一天一夜究竟到哪里去了,我心里著急啊,我守著他哭!我一心希望他成為一個好人,走好人生路,誰知道會是這個結果!平常我和孩子的交流少,確實是個不稱職的母親。(眼圈紅了,淚光閃爍)我一直在廣州一家襪廠打工,有10年了!1995年,孩子沒滿2歲,我就出去打工了,直到出事前兩個月才回來。10年里我只回過家3次。在家時間短,疼愛孩子還疼愛不過來,孩子要錢我總是信他的話,要10元不會給9元。孩子總以為我很有錢。我哪里有錢呀?我在外面打工,舍不得吃舍不得穿,都是穿廠服,在流水線上干活,每天工作12個小時以上,也才1000多塊錢。我拚命掙錢,去年剛剛把房子修了,可以回家照顧孩子了,他卻就這樣死了……(泣不成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