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大學文經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3 09:30:48煙臺大學文經學院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200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大學文經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煙臺大學文經學院學院代碼:13359
第五條學院位置及環(huán)境: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qū)港城東大街100號(煙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煙臺大學校本部南2500米),東臨黃海,西依青山,風景秀麗。郵編264005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創(chuàng)辦時間及基本情況: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成立于2003年1月,并經省教育廳批復同意于當年招生。2004年2月經國家教育部首批確認為獨立學院。2005年1月,以優(yōu)異成績通過教育部獨立學院辦學條件和教學工作專項檢查。文經學院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目前在校生約8690余人。
第八條招生計劃及專業(yè)設置、辦學條件:2009年招生計劃為:本科1800人,?1000人,總計劃2800人。學院有法學、新聞學、公共事業(yè)管理、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市場營銷、英語、朝鮮語、漢語言文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通信工程、藝術設計、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生物工程、自動化、金屬材料工程、日語、食品科學與工程等21個本科專業(yè);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商務英語、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通信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工商企業(yè)管理、會計、機電一體化、市場營銷、建筑工程管理、房地產經營與估計12個?茖I(yè)。校園占地面積630畝,具有獨立的、設施齊全的辦學條件和完善的學生綜合服務設施。已建成教學樓、宿舍樓、餐廳等設施,建筑面積近23萬平方米;擁有多媒體教室、大型計算機網絡教室、語音室、各類實驗室等現代化的教學基礎設施;建有中型體育場和網球場、排球場、籃球場等各種體育設施4萬余平方米。截至2008年9月,學院固定資產總值37103萬元,生均教學及行政用房13.1平方米,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5230.00元,完全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辦學條件。文經學院發(fā)揮緊鄰煙臺大學校本部的優(yōu)勢,充分依托母體學校優(yōu)質辦學資源,在辦學過程中引進社會資金。學院現有教職工663人,其中專任教師492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的占44%,博士、碩士學位的約占80.5%,形成了一支結構合理、具有較高教學水平、較強科研能力的師資隊伍。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
第十一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jiān)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外語類專業(yè)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yè)語種不限,但因部分課程為英、漢雙語教學,考生外語語種最好為英語。
第十五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yè)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guī)定。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yè)錄取批次為準。
2、各錄取批次錄取原則: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清”原則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錄取專業(yè)確定辦法:對于達到錄取資格的進檔考生,在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照“專業(yè)清”原則確定錄取專業(y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yè),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當某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且錄取額滿無法調劑時,將予以退檔;對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錄取資格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5、藝術類專業(yè)錄取要求: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錄取辦法,依據文化成績達到省招生考試院的投檔線后按專業(yè)成績排名錄取。
6、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院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投檔成績。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條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相關招生信息網等。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規(guī)定,按教育成本收費,本科專業(yè)除藝術設計專業(yè)每年12000元外其他專業(yè)每年10000元,?茖I(yè)全部為每年8000元。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條學歷證書頒發(fā)形式:學生學完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由煙臺大學文經學院頒發(fā)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本、?飘厴I(yè)文憑,享受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我院在申請取得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后,對符合條件的本科學生頒發(fā)煙臺大學文經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獎學金:目前設立三好學生獎、學習進步獎、學習優(yōu)秀獎等,此外學院還設有各種單項獎,包括科技學術創(chuàng)新獎、人文藝術獎等。
對新生的獎勵政策包括:
1、凡高考成績?yōu)樗谑、市、自治區(qū)前100名的文理考生,且第一志愿被我院錄取者,獲四年全額獎學金(獎金額為四年學費總合);2、凡高考成績?yōu)樗谑、市、自治區(qū)重點線以上的文理考生,且第一志愿被我院錄取者,獲新生獎學金25000元(名額不限);3、如同時符合1、2條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獎勵.
學期獎學金:一年最高金額為2000元,獎學金享受面達35%.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煙臺大學文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咨詢電話:0535-6915009招辦傳真:0535-6915009
學院網址:wenjing.ytu.edu.cn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enjing.ytu.edu.cn/zsxx/index.aspE-mail:wjxyzb@ytu.edu.cn通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qū)港城東大街100號郵編:264005